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正處級。* * *深圳市福田區委教育工委與區教育局合署辦公。區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區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落實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務。(二)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改革的方針和教育發展的目標、重點、結構和速度,並組織實施。(三)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經費;指導和協調學校教育技術和設備的配置;指導和監督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協調管理區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負責區教育系統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四)統籌協調管理區域內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社區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專業教育;服務區域內的高等教育機構;指導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改革、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義務教育招生計劃;審核高中招生計劃,記錄幼兒園招生計劃;管理本區的教育入學考試;按照管理權限,負責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增設(合並)和專業設置。(五)規劃、指導和協調區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和科普工作;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國防教育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指導學校安全、治安和綜合治理工作。(七)教師的管理;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職稱評聘制度,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全區各類學校開展師德師風建設;指導全區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本區教師資格認定和註冊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八)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領導人員的考察和任免;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九)指導本行政區域教育系統與國外(境)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區內外籍教師和學生進行日常管理。(十)辦理統籌地區教育系統的行政服務;協調區教育系統信訪工作。(十壹)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督導評估,統籌全區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十二)指導區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十三)建立健全與企業、公民和社會各界的對話溝通機制,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