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和職工雙方繳納,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由企業繳納。
繳納五險壹金可享受以下權利:
1,養老保險:退休後領取養老金、退休金、喪葬費是老年生活的保障;
2.醫療保險:老年人醫療報銷和醫保待遇服務;
3.失業保險:失業後領取失業保險金;
4.工傷保險:支付工傷醫療費、生活護理費、傷殘津貼、傷殘津貼;
5.住房公積金:用於買房、裝修、租房等個人支出。
綜上所述,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需要個人繳納,都是企業繳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工傷職工,停止領取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差額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