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
1.維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滿,物業公共* * *部位,* * *設施設備大修、更新、改造時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金外,不得挪作他用。
3、特殊用途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臨時借用相當於該物業壹個月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或專項維修、更新的,可以提取施工合同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賬戶中保留相當於壹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公共維修基金怎麽用?
實際提取公共維修基金非常困難。比如樓房漏水,頂樓業主家受損,樓下住戶卻不同意動用公共維修基金檢修屋頂。電梯要換新的,但低層業主說不需要,不想用他交的公共維修基金。業主遇到緊急情況,可以走綠色通道緊急提取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在以下六種情況下可以緊急提取:
1,消防系統功能失調,消防管理部門要求維修、更新、改造消防設施設備;
2、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功能障礙,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
3、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功能障礙,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
4.樓梯單側立面五分之壹以上有脫落危險;
5、高層住宅水泵損壞造成供水中斷;
6.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