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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的土地補貼幾月下來?

財政學

糧食直接補貼

水稻良種、糧食直補、綜合補貼的相關政策法規

壹、水稻良種補貼

(1)補貼及標準

水稻良種補貼直接補貼。補貼資金以2004年計稅土地面積為基礎,按照計稅土地上水稻良種實際種植面積直接分配給水稻生產者。補貼標準為:早稻10元/畝,中稻15元/畝,晚稻7元/畝,2008年提高到15元/畝。

(2)操作程序

1.面積核實:先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對面積進行調查,據實填表,公布名單,敲定兩份名單,上報鄉政府,核實後逐級上報鄉政府審批。

2.補貼資金管理:水稻良種補貼資金實行專賬、專賬管理。根據《2004年糧食風險基金對農民直接補貼實施辦法》,鄉財政所開設了對農民直接補貼專用賬戶。水稻良種補貼資金存入糧食直補資金專用賬戶,設立水稻良種補貼資金專用賬戶,核算水稻良種補貼資金的收入、支出和結余。

3、補貼資金的發放,補貼資金以存折的形式發放。鄉財政所將核定的補貼金額以通知的形式通知每個受補貼農戶,並抄送當地農村信用社或農行分支機構。當地農村信用社或農行分支機構根據通知及時將補貼資金存入農民糧食直補存折。不準抵扣農業稅及附加,不準抵扣債務,不準擠占挪用。

2007年7月以後,全部以“壹卡通”的形式發放。

二、關於糧食直接補貼和綜合直接補貼

什麽是糧食風險基金?

糧食風險基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用於保護糧食生產、維護糧食流通秩序、穩定糧食市場的宏觀調控資金。這是國家為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設立的第壹筆專項宏觀調控基金。《國務院關於印發糧食風險基金實施辦法的通知》規定,從1994糧食年度起,中央和各省必須建立足夠的糧食風險基金,市縣是否建立糧食風險基金由地方政府根據財力確定。

長期以來,為保護種糧農民利益,防止糧傷農,國家實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保護價收購農民余糧的政策,政府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的糧食給予倉儲費、利息等補貼,政府設立的糧食風險基金壹直在補貼流通環節。這種補貼保證了糧食保護價政策的實施,起到了壹定的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中間環節多、損耗嚴重、效率低、農民直接受益少的問題。

什麽是糧食直接補貼?

2003年6月28日,國務院召開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決定從2004年起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糧食直接補貼,補貼資金來源為政府設立的糧食風險基金。

糧食直補就是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即由間接補貼改為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通過流通環節,直接保護種糧農民的利益,調動其種糧積極性,促進國家糧食安全。通過改革,把原來在流通環節補充的錢拿出來,直接補充給農民,也就是把原來的隱性補充變成了公開補充。

建立種糧農民直補機制,其深層次的影響和作用主要有:(1)農民這壹我國現階段相對弱勢的群體,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改善農村幹群關系,贏得民心,產生深遠的政治影響。(2)雖然直補標準不高,農民得到的補貼金額也不是很大,但國家發出了鼓勵農民種糧的信號,高度重視糧食安全,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具有長期的引導作用。(3)對農民直接補貼的實施,創新了國家支持農業發展的機制,促進了糧食流通體制的市場化改革。

什麽是綜合直接補貼?

2004年以來,煤炭、電力、柴油、化肥、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增加了農民種糧成本。特別是2005年以來,國際油價持續上漲,我國也調整了成品油價格。為降低農民因物價上漲而增加的成本,確保農民利益不受農資價格上漲的損害,國家從2006年開始實施農資綜合直補,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安排。

農資綜合直補根據糧食直補方式和面積進行分配。除補貼標準外,綜合直補的政策規定和要求與糧食直補資金壹致。但在發放過程中,要求區分綜合直補資金和直補資金,單獨列出,並告知每個農戶。

(四)我省糧食直補和糧食綜合直補的主要政策規定和要求。

1.補貼方式:實踐中,我省中晚稻直補資金按上年農業稅計稅面積補貼,早稻按農業稅計稅土地上實際種植面積補貼。2006年增加綜合直補資金後,按糧食直補面積確認補貼面積。

2.補貼標準:2004年、2005年糧食直補資金每畝補貼10元,2006年、2007年每畝補貼提高到11.8元。2006年綜合直補資金提高到每畝補貼9.2元,2007年提高到每畝19.2元,2008年每畝46.2元。

3.資金渠道:糧食直補資金由省級財政通過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直接撥付到縣級財政。縣級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到鄉鎮財政所在農村信用社設立的糧食直補資金專用賬戶。農村信用社根據鄉鎮財政所提供的糧食直補通知,將補貼資金直接劃入農民直補存折。

4.資金撥付時間:2006年和2007年,糧食直補資金分兩期撥付。為解決農民資金需求,我省先發放中晚稻補貼資金(春播期間),待早稻播種後再發放早稻補貼資金。對於資金下達到位的時間,省財政在下達資金時有明確要求,不得滯留、截留、挪用專項資金。

法規

契稅征收的相關政策法規

第18個稅收宣傳日的主題是“稅收、發展、民生”

1.什麽是契稅?契稅是指在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時,對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

2.契稅征收範圍:是指國有土地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不含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房屋出售、贈與和交換。

3.契稅的依據和稅率:按照使用權轉讓和出售的交易價格,稅率為4%,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自用的,稅率可以減半,稅率為2%。

4.納稅人應當自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合同協議、合同、文件、確認書等合同文件之日起10日內,向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30日內繳納稅款。

5.契稅減免範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接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用地和房屋免征契稅。

征收耕地占用稅的相關政策法規

1.耕地占用稅是什麽?是國家在建設或其他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時,按照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向納稅人征收的壹次性稅款。

2.耕地占用稅的征收範圍:包括水田、旱地、林地、草地、養殖水面和其他農用地。

3.耕地占用稅征收標準:對2008年6月65438+10月1之後的新納稅行為,可按原當地平均稅額的5倍征收。

4.哪些被征用的耕地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稅:軍事設施、鐵路線、簡易機場和停機坪、炸藥庫、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殯儀館-火葬場、外商在我省舉辦的中外合資和外商獨資企業。改變用途後,上述土地不再屬於減免範圍,從改變用途起應繳納耕地占用稅。

5.農村居民(指農業戶口居民,包括漁民、牧民)占用耕地自建住宅,按規定減半征收稅款。

財政票據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

1,財政票據的使用範圍。壹般財政票據只能用於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他壹律不得使用。原則上只能用於雜誌、報紙、內部書籍、會議、預收款、暫收款、抵押金、押金、贊助費及各種應收取的會議費的非營利性結算。稅務發票不準亂用,業務和服務收費壹律使用。

2.超出規定範圍使用財政票據,轉借、轉讓、買賣、開立、塗改、降本使用財政票據,或者擅自銷毀財政票據或者使用過期、失效財政票據的,責令退還所收款項,並按規定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

3、丟失財政票據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對責任人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4.收繳、處罰自制、自購車票的,以“小金庫”論處,所得收入全部沒收上繳國庫,並處1000元至30000元罰款。

5.出具欠條收繳罰款的,或者收繳罰款後未出具任何憑證的,以貪汙罪論處,沒收違法所得,並對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家電下鄉相關政策法規

1,全省家電下鄉推廣從今年2月1開始,時間為4年,即2009年2月1至2013年6月底。

2.家電下鄉的品種有彩電、冰箱(含冰櫃)、洗衣機、手機。

3.有家電下鄉專用銷售網點的,由國內貿易部會同財政部門確認(以市國內貿易部門明確的銷售網點為準)。

4.家電下鄉價格有明確規定,即:彩電單價不超過2000元,冰箱(含冰櫃)單價不超過2500元,手機單價不超過1000元,洗衣機單價不超過2000元。

5、家電下鄉產品有專門的產品識別卡和識別卡號碼,每個產品都有唯壹的識別卡號碼。

6、家電下鄉補貼的數量和標準。補貼期內,每類家電數量為1(或1),補貼標準為13%。

7.農戶申請家電補貼應攜帶的資料:攜帶正規稅務發票、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家電專用識別卡、購買者壹卡通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8、鄉鎮財政按照規定的要求,對農民攜帶的資料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符合要求後,按產品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通過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及時備案,並報市財政部門。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告知當事人,不予補貼備案。市財政審核鄉鎮提交的材料後,在30個工作日內通過“壹卡通”撥付程序將資金撥付給購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