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 * *住宅部分包括承重墻、屋頂、室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等。* * *設施設備包括電梯、綠地、道路、路燈、非經營性停車場和車庫等。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利於住宅區的及時維修和更新,保障住宅區業主的利益和安全。
第二,該付多少錢?
根據不同的建築類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不同的交存標準。
1,存款標準
獨立式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如別墅):5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和非住宅(六層以下建築):100元/平方米。
高層住宅和非住宅建築(七層以上建築):200元/平方米。
2.存款時間
商品房業主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用賬戶。已出售公有住房的所有權人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應當自行交存或者交由出售單位交存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3.什麽情況下可以使用這筆資金?
住宅××配建部分、住宅××配建設施的維修和改造可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住宅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1)屋面防水層破損,頂樓房間漏水;
(2)建築物外墻發生雨水滲漏,導致外墻內表面被浸濕;
(3)地下室有滲漏、積水;
(四)建築物外墻外裝飾層裂縫、脫落或者空鼓率超過相應國家標準和規範規定值的;
(5)附加保溫層和建築保溫層損壞或脫落,或因建築保溫不良導致外墻內表面潮濕、結露、結霜或發黴;
(6)外墻、樓梯間、走廊開裂、銹斑、起泡、脫皮、脫落、汙染;
(7)公共區域窗臺、玄關挑檐、樓梯踏步、扶手、維修墻、庭院門損壞;
(8)公共區域門窗或紗窗普遍損壞;
2、住宅* * *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改造。
(1)電梯主要部件需要維修或更換;
(2)二次供水系統設備部件嚴重磨損、銹蝕;
(3)防雷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4)配電設備的部分電纜、電線、配電箱(櫃)內的元器件損壞;
(5)消防系統失靈,或部分設備和部件嚴重損壞;
(6)樓內排水(排汙)設備失靈,給排水管道漏水、嚴重腐蝕,排汙泵腐蝕或其他設備損壞;
四、維修資金如何使用?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分為壹般情況和緊急情況兩種。
1,壹般情況
由相關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公司作為主體提出使用建議;業主大會或者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向房屋安全與設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將劃轉至維修單位。
2.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不需要通行的,應當在區縣建委或者房管局批準之日起24小時內(指工作日)繳納。
設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相當於為住宅提供了壹份“大病醫療保險”。當居民樓出現問題時,可以通過特定程序申請使用這筆資金。
資料來源:《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關於簡化手續方便緊急情況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此內容僅適用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