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要多久才能被消除?
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需要多長時間才能被消除,視情況而定:
1.失信人已經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的,立即消除;
2.失信者不履行義務,久不消除。
可以對違背諾言的人采取的行動有:
1,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在飛機、火車上睡覺;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因失信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強制執行被列入失信名單需要多久?
法律並沒有規定多久強制執行才能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即當事人可以隨時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申請強制執行多久會被列入失信名單沒有必然聯系。納入失信名單的情形包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違反財產報告制度、違反消費限制令等。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被起訴還錢算不算違約?
涉及當事人的糾紛不影響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但下列情形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規定,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秩序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
綜上所述,被執行人再次起訴,和之前壹樣是民事糾紛案件。失信者不會被拘留,人民法院壹般會依法懲處。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2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及其他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