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繳費基數是醫療保險參保人按照壹定比例繳納醫保費用計算的基數。
社保繳納基數是社會保險繳納的繳費標準,根據基數與系數核定繳納金額。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到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到3000元。
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征。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同繳納,醫療保險金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壹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並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因此,醫療保險也具有保險的兩大職能,風險轉移和補償轉移。
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自己看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或持定點醫院的大夫開具的醫藥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
2、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給付標準,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3、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中,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與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