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歡在《好漢歌》中唱到:路見不平壹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這是《水滸傳》的主題曲內容,在很多武俠小說中,描寫英雄的時候都會講到:英雄喜歡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在現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人具有英雄氣概。在其他人需要幫助的情況下,會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
1999年,江蘇男孩楊永,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人們熙熙攘攘的圍著壹處水面。原來,有壹個小女孩落難了。可是河邊上人再多,都沒有壹個人伸出援助之手。這時候楊永就撲騰到了水裏,想要將落水女孩救起來。但是沒想到,將小女孩救上來之後,岸上的人們卻發現水裏還有小女孩的書包在飄蕩著。
於是眾人都要求楊永趕緊去把小女孩的書包給撈回來。楊永後來表示,自己當時並不想去撈小女孩的書包。因為當時上岸之後,自己就已經感覺非常不適,甚至頭已經開始發昏。但是耐不住周圍人的指指點點,最後在眾人推搡著之下還是返回水中,將女孩的書包給撈了回來。
可沒想到回到家之後,楊永的身體狀況馬上就出現了劇烈的反應。被送往醫院後,醫生告訴楊永:因為過度著涼,已經患上了嚴重的關節炎,甚至有壹些輕微的痹癥。 2000年,落水女孩的父母通過當地電視臺的力量再次找到了楊永,因為之前楊永救了這戶人家的女兒,對方就想著送壹些禮品當做酬勞。
但是沒想到楊永拒收了,於是這戶人家又找到了電視臺,想要公開表示楊永的見義勇為事件。這件事情很快也就被當地更多人知道了,而楊永也因為這件事情,被當地的基金會額外補助了5000塊錢。可是在2003年時,楊勇卻先後將被救助的女孩壹家告上了法庭。
原來,之前楊永就曾經想要將“推女孩下河的肇事者壹家”告上法庭,因楊永在救助小女孩回來之後,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壹年的救治就超過了3萬元。而自己也僅僅只是工廠的工人,壹方面因為身體原因工作不了,另壹方面家裏也沒有過多的經濟來支撐自己的醫療費用。反復在水中來回奔波,導致自己的身體嚴重受損。
所以楊勇被逼無奈之下,只想將推小女孩的壹家人告上法院,希望能夠得到壹些救助金。但是沒想到法院認為,楊永沒有條件去控訴對方,只能由小女孩黃先生壹家人控訴。最後楊永就找到了女孩家。但是黃先生卻認為當初肇事者已經和自己家私了過這件事情,不想再節外生枝。
對於這個態度,楊永這邊非常不滿意。於是先後三次,將黃先生壹家告上了法庭。最後的結果是,法院判決黃先生壹家需要賠付楊永1500元,推小女孩入水的那戶人家要賠付楊永2000元錢,而當地的基金會也額外再次救助了楊永壹家人15,000元。但這件事情很快也讓楊勇在當地的名聲馬上就臭了下來,很多人七嘴八舌,討論楊永是壹個索取無度的男人。
可是楊永在接受記者采訪的時候,表示自己很無辜。因為自己身體實在是過度受損,沒有辦法才會將對方三次告上法庭,自己也很無奈。而在救助這位黃姓女孩之前,楊永也曾經多次救助過其他人,但也從來沒有向對方索取過什麽,現在自己成了眾矢之的,真的很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