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兩個都是自由職業,小孩的醫療保險國家有什麽政策,我是無錫的
關於無錫市區中小學生在學校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錫勞社函[2007]15號)[日期:2007-09-25] 來源:醫保處 作者:wxlss [字體:大 中 小] 市教育局、學校管理中心,各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根據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精神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無錫市區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錫政辦發2007181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無錫市區中小學生在學校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有關問題,通知如下:壹、凡無錫市區(含錫山、惠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中小學校(含職高、中專、)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技工學校中具有本市學籍的在校學生,除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兒童醫療統籌或在街道已辦理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手續外,均須由學校按《通知》規定,在10月31日前辦理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登記繳費等手續(具體辦理時間由各學校確定)。學生參保繳費後從2007年10月1日起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二、學生參保個人繳費項目1、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學生可選擇參加大病醫療統籌(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統籌)或基本醫療統籌(大病醫療和普通門診醫療費統籌)。本市戶籍低保家庭學生統壹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具體標準為:個人繳費 人員類別 2007年10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的繳費標準 外地戶籍不免學雜費的小學、初中生 大病125元基本437.5元 低保家庭學生 基本312.5元(可由民政按規定救助) 其他在校學生 大病62.5元基本375元 2、社會保障卡和病歷證卡工本費:每人21.3元,其中,社會保障卡20元。本市戶籍低保家庭的在校學生,社會保障卡工本費免繳。三、學校辦理學生參保繳費的程序1、學校收到本通知二天內,向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居民醫保科,北禪寺巷15號三樓)填報《無錫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學校登記表》,領取《告家長書》等學生參保有關資料,並帶好“U”盤拷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學生參保登記信息系統(或從 www.wxlss.com網站下載)。2、學校向學生發放《告家長書》、《無錫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學生參保申請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無錫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須知》。《登記表》中外地戶籍小學、初中生免學雜費的對象,由學校確認後再由本人填列。3、學校收回《登記表》,對有關內容與有關證件復印件核對並向學生收取有關費用後,錄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學生參保信息系統(另行安裝),生成學生參保登記繳費信息拷入“U”盤,並打印學生參保登記繳費信息《匯總表》,以及外地戶籍小學、初中生免繳學雜費花名冊(經所在學校初審、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低保家庭學生花名冊,連同《登記表》壹並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居民醫保科)審核。4、學生參保登記繳費信息經審核後拷入“U”盤返回學校,並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出具學生參保繳費《通知書》。5、學校根據《通知書》中醫保繳費總額和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病歷(證)工本費總額,分別開具三張銀行支票,於10月30日前到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費用解繳手續。同時,領取《無錫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定額收據》、個人約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告知書、醫療保險病歷(證)(填寫有關內容、粘貼壹寸免冠近照,在照片處加蓋學校騎縫章)和社會保障卡(具體領取時間另行通知),並由學校根據審核後的學生參保登記繳費信息打印繳費明細,壹並發放至學生本人。四、學校辦理學生參保繳費的工作經費,由財政按每人5元的標準向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撥付後,支付給學校。五、學校在10月31日後不再辦理學生參保繳費手續。對於本市戶籍18周歲以下中小學生因各種原因尚未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而需要補辦的,由個人在12月20日之前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所辦理。六、已參加商業保險的學生,在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後,如個人提出退出商業保險,學校要協助做好退保工作。七、各學校在辦理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聯席會議辦公室85012172,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82756357、82768330(財務),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82411120)。 無錫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