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喪葬補助費標準:退休人員死亡當月按1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死亡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和個人參保人員,按照其死亡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發放。(2)壹次性撫恤金標準:離退休人員死亡當月按10個月的基礎養老金發放。退休人員和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個人,死亡當月按8個月發放基本養老金。(三)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的條件和發放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退休老人應當按照規定領取相應的養老金,其家屬在去世後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和領取相應的喪葬費,所以《勞動法》對職工權益的保護得到了最大化,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維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職工,享受下列待遇:
(壹)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
(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