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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國家公派海外留學生申請更難嗎

近日從國家留學網獲悉,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已經公布,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2017年包括的主要項目為: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選派3500人);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10000人);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選派800人);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派5000人);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3900人);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選派3400人);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選派2300人);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選派300人);國外合作項目(選派3300人)。

申請人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選拔辦法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符合申請條件者,按規定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確定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主要項目申請、錄取時間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

1月5日-15日申請,3月下旬公布錄取結果。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部分中外合作協議/項目需與外方合作院校/機構確認錄取結果,公布時間略晚)。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

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

項目申請時間: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壹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5.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

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9月1日-1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①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1日-15日申請,7月公布錄取結果。

②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按照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

3月20日-3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8.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

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9.國外合作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