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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社會保險交了有什麽意義?

而如今的社會保險,正在成為政府劫貧濟富的壹種手段,窮人越來越窮,富人越來越富的現象正在出現。從需要方面來看,真正需要社會保險來保障自己在生病和老年時有所依靠的是窮人,而不是富人。富人不缺那點錢或者不在乎那些錢,而窮人就不壹樣了,缺少了那點錢,生活就會大不壹樣了,又可能生活得壹貧如洗,又可能因為沒錢治病而失去生命。真正需要社會保險的是社會上百分之八九十的壹般民眾和窮人,而不是社會上少數的富人。我們的政府和勞動保障部門卻不是這樣認為的,他們用退保的方式完全地剝奪窮人的社會保險,他們把企業為窮人所交的社保資金全部轉到***濟基金,而目前的***濟基金服務的對象都是富人。窮人就是這樣被剝削了自己應該享有的***濟基金,就這樣被政府以和平的方式搶劫。***同富裕離我們越來越遠,貧富差距離我們越來越近。政府的政策就是這樣矛盾著,壹方面要實現***同富裕,壹方面要劫貧濟富,窮人的出路在哪裏。深圳市從八月份開始實行新的社保政策,企業為員工所交百分之十的資金全部劃入***濟基金,這個政策也許沒錯,也許是和國際慣例接軌。如果我們的社保政策沒有退保這壹項,我們支持政府的這個政策。而實際上是,深圳百分之九十以上非深戶籍在離職時都選擇了退保,這是他們自願的,除了退保還能幹什麽?有幾個外來務工人員從壹開始就計劃在深圳幹十五年以上,這樣的人群不到百分之十的比例。政府不能因為員工願意退保就給他們退保,這是對員工的不負責,對社會的不負責。社保賬戶就等於壹張定期存款,早晚是個人的資產,務工人員不可能不理解,不是說壹定要社保部門退的。退保是社保部門不負責的政策,而不是務工人員要求的。我們的政府承諾在2020年以前,要完善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也就是說,任何壹個中國公民,在2020年以前都會有自己的社保檔案,而深圳退保的政策不利於國家整體的社保目標的實現。退壹步來講,就說中國目前的社保體系不健全,應該給離職人員退保。那麽,企業為員工所交百分之十的社保資金是不是應該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給參保人員?而深圳的社保部門用霸王政策就搶劫了幾百萬外來務工人員的社保財產。中國的社保資金有很大的缺口,我們任何壹個關註社會保障的人都理解。但是,任何增加社保***濟基金的做法都必須是公平的,沒有傷害到他人利益的,用剝削的方式,用搶劫的方式來增加社保***濟基金的做法不應該是政府部門所倡導的。從投資原則來講,誰交費誰受益,誰交了費入了***濟基金誰就要享受社會保障。企業給員工所交百分之十的社保資金,是因為員工為企業服務,企業必須給的壹種福利,而不是企業給社保部門的慈善捐助,社保部門沒有權利用強制手段剝削員工的這壹權利。社保部門壹方面讓妳退保,另壹方面又把企業為自己交的百分之十的資金入了***濟金基,這樣的社會保險交了又有什麽意義。我們費了很多時間和功夫,今天把自己的錢放進社保部門,明天離職時壹分不多的再退給我,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拿著我們納稅人的工資也就天天忙著這些事情,壹方面為新入職的員工辦入保手續,另壹方面為離職的員工辦退保手續。員工浪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結果壹分錢也沒增加,反而因為照相辦證,坐車退保等等化了很多費用。而我們的社保部門就這樣壹入壹退,白白賺了我們幾百萬務工人員每個月百分之十的工資。這樣的保險交得有什麽意義?我們務工人員真的很納悶。深圳各個區域的社保部門,每天都有多少人在退保?每天都有多少人在入保?我們社保工作部門的工作人員是壹清二楚的。每個月,每壹年,我們退了多少保,我們賺了多少***濟基金,我們用霸王政策搶劫了多少務工人員的合法利益。我們納稅人養了那麽多社保工作人員,他們就這樣,上午去栽樹苗,下午去拔樹苗!樹苗就這樣被他們折騰著。感到壹絲安慰的是,深圳市今年的社保政策已經降低了在深養老的門檻,從以前的交十五年和退休前必須在深連續交五年,到取消後壹項退休前連續交五年的限制。另外,深圳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在研究農民工的社保帳戶往內地轉接事項,這都是壹種進步。但目前用霸王政策搶劫務工人員社保資金的做法是打工人員所不能接受的,這和大街上的公然搶劫是沒有區別的。我們對工會不感興趣工會,從字面意思來分析,她是工人自己的協會,工人自己的組織。而我們國家所提倡的工會組織並不能達到這種目的。研究壹下我們的《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發現有太多的條條框框限制了工會在中國的普及和發展。既然是工人自己的組織,政府就不應該過多地限制和約束工會的成立和發展。而我們國家的工會就像壹個行政組織,她過多地強調行政作用,而不是維權作用。其實,成立工會的目的和作用只有壹個,那就是維權,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工會維權不僅僅是要防止企業侵害工人的權益,也要防止政府政策不合理對工人權益的侵害,因為我們的社會處在轉型時期,很多政策是需要完善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壹直致力於工會在中國的發展和普及,廣東省政府也承諾五年內所有外企要成立工會,這都是值得打工人員興奮的事情。但我們也看到了,工會的建會比例與勞動者的權益保護沒有多大關系。很多企業的工會就像壹個擺設,壹個花瓶,根本沒有任何作用,有的企業工會甚至就是企業的幫兇,和企業壹起侵害勞動者的權益,這樣的工會是起不到維權作用的。我們需要的工會是工人自發性質的,是從下往上發展而成的,而不是政府用行政手段所推廣的,行政作用下的工會是很難起到維權作用的。用行政手段推廣的工會,也不能調動企業和員工組織工會的積極性。中國的《工會法》對工會的經費也作了過多的約束,這些不合理的約束都限制了工會的發展,因為《工會法》要求企業必須每月拿出總工資支出百分之二的比例用作工會經費,這將大大地提升了企業的運作成本。而實際上,以工會的本質維權作用,她不需要太多的經費來運作,工會的受益人是工人,工會的主要經費應該由工人自行承擔或者募集,而不是由企業來承擔。即使應該由企業來承擔壹部分,也不是那麽高的比例,應該在千分之幾的比例。工會回歸本質工作,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需要太多的經費。而現在政府所推廣的工會,她不是以維權為主,而是以社會活動為主,這不是工會的本質。做壹些不是工會該做的份內事,是會浪費很多經費的。工會是壹個維權組織,她不是壹個盈利組織。而我們壹級壹級的總工會,是必須要從企業所交經費裏面提成的,這不利於工會的發展。按照我們現在的工會管理框架,工會管理組織幾乎是壹個行政單位,他的費用支出應該或者實際上是政府財政在供養的,他不因該從基層工會的經費裏面提成。中國有多少個企業,如果按照現在的提成比例,那麽,每級的總工會每個月要收多少費用啊,當壹個維權組織管理單位天天陶醉在賺錢之中,那麽,勞動者的權益維護就成了空話。中華全國總工會致力於工會的推廣和建設,希望是以維權為主,而不是以盈利為主;希望是以維權活動為主,而不是以社會活動為主;希望工會是壹個民間組織,而不是政府行政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