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保險屬於違法、違規行為,觸犯法律,需要承擔相應責任。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不交保險,員工可以投訴至勞動監察部門,到時候會要求公司補繳保險,公司拒不執行的會下達處罰決定書,直至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社保應繳費年限:
1、在社保當中包含有5種保險,所以險種不同對應的繳費年限也是不壹樣的。在社保當中的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是沒有年限要求的,基本上只要能夠壹直交,那就可以壹直享受到保障,所以並沒有要交多少年就不用交的說法;
2、對於養老保險來說,則最少需要繳納15年,只有這樣才能夠在退休以後享受到養老金。當然醫療保險也是有繳費年限要求的,對於女性來說,在退休以前交滿20年,男性在退休以前交滿25年,就可以享受到終身醫保待遇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壹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