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開微信支付頁面,點擊城市服務。
2.進入後,找到電子社保卡,點擊打開。
3.然後選擇社保查詢服務。
4.之後點擊社保關系轉移。
5.填寫深圳轉學信息和東莞轉學信息,點擊提交申請。
壹、申請條件
參保人離開本市或因辭職調離本市並已辦理停保手續。
二、搬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的需提供)
三。東莞轉出流程
1.申請。申請人到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或各鎮街基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材料。
2.接受。受理人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者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員不予受理,並當場出具《補充資料通知書》。
3.復習。符合條件的,受理人員錄入,打印《基本養老保險證》、《基本醫療保險證》。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申請人。
4.得到結果。取得基本養老保險證復印件1份,基本醫療保險證復印件1份。
四、深圳轉移流程
1.申請:申請人在深圳就業且符合轉移條件或退休地點確定在深圳的,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社保服務大廳綜合窗口,工作人員指導填寫申請表。申請人根據業務辦理指南準備業務材料,到深圳行政服務大廳社保服務大廳綜合窗口辦理。
2.受理:受理窗口是否符合要求(即時):
(1)符合要求的當場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
(2)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
(三)材料不齊全的,當場退回,並出具業務指導通知書。
3.審批:審批通過後,向調出地發送中標通知書(7個工作日)。
異地環節:轉出地收到聯系函後,將信息表和轉賬資金發送至轉出地(15個工作日,為特殊環節,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
4.審批:轉入地收到信息表和轉入資金後,經審批(8個工作日)後完成轉入和延續工作。
5.落戶:申請人社保關系由異地轉入本市。
6.送達:申請人可自行上網查詢辦理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統籌地區設立。根據工作需要,經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辦理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