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基金會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 基金會的組織和活動,維護 基金會、捐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而制定。《條例》於2004年2月11日在國務院第3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於2004年3月8日由國務院令 第400號發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7章48條。《條例》施行的同時廢止1988年9月27日國務院發布的《基金會管理辦法》(國務院令 第18號)。
《條例》在總結過去16年來中國基金會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吸收和借鑒了世界非營利組織管理立法的經驗,第壹次系統地對基金會登記、組織機構、財產使用和管理、監督管理等進行了規範。這個被稱為"雖然不是最好,但顯然就是答案"的條例,以其鮮明的民族特色,在世界非營利組織管理制度中占據了自己獨特的地位。中國扶貧基金會(英文: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縮寫:CFPA)成立於1989 年,是在民政部註冊、由國務院扶貧辦主管的全國性扶貧公益組織,是中國扶貧公益領域規模大、具有壹定影響力的公益組織之壹。
28年來,中國扶貧基金會通過良好的內部治理、項目管理和社會績效得到了公眾的廣泛認同,社會影響力不斷提高。
2007年、2013年在民政部組織的全國基金會等級評審中,均被評為最高等級5A級基金會。
2016年9月,《慈善法》頒布後,被民政部首批認定為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
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截至2016年底,累計籌措扶貧資金和物資248.67 億元,受益貧困人口和災區民眾2908.72 萬人次。2018年9月10日,榮獲第十屆"中華慈善獎"。 2018年11月26日,被民政部評定為4A級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