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清盤是指基金資產全部變現,將所得資金分給持有人。清盤時刻由基金設立時的基金契約規定,持有人大會可修改基金契約,決定基金清盤時間。其實基金清盤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如果基金規模太小,基金公司運營的管理收益覆蓋不了運營管理成本,那麽基金公司運作這只基金可能就是虧本的,基金公司就有可能停止這只基金的運營管理。
根據相關法規,若連續60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或者連續60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達不到200人的,則基金管理人在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後有權宣布該基金終止。
那麽可能有些投資者會有疑問,照這麽說的話是不是基金規模越大越好呢?
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們從2個方面來說壹說:
1、被動管理的指數基金:規模越大越好
由於被動管理的指數基金僅擬合指數,並不進行主動操作,所以基金經理首先要考慮的是申購贖回對凈值的沖擊。那麽自然而然,規模越大對凈值的沖擊越小。因此,對被動管理型的指數基金來說,規模越大越好。
註意:增強型指數基金並不適用這壹說法,因為增強型指數基金壹般使用量化模型對指數進行增強操作,本質上屬於主動管理型基金。
2、主動管理型基金:規模並非越大越好,規模適中最好
如果基金規模要是太大了,基金經理操作難度會加大,不管是操作靈活性,還是運營管理基金的難度都是非常考驗人的。基金規模越大,那麽對於資產的配置壹般來說是會更復雜,對基金經理的要求也是很高的。
很明顯規模過小也是不行的,像審計費、律師費等都是要固定支付的,規模過小的話分攤到單位份額上的成本就越高。而且規模過小還會有面臨清盤的風險。
那什麽樣的規模才是比較合適呢?
其實沒有唯壹的標準答案。壹般來說,挑選指數基金很簡單,選好指數後,先看費率,然後看跟蹤誤差。如果跟蹤誤差相差不大的話,那就挑選規模最大的那個就行了。而對主動管理型基金來說都是比較合適的規模在5-20億為佳,對少數優秀的擇股型基金經理可以放寬壹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