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企業用工制度、員工制度、企業勞動制度、社會用工制度有什麽區別?

企業用工制度、員工制度、企業勞動制度、社會用工制度有什麽區別?

人員編制和非人員編制,而且都是在職的。沒有“正式工(二)合同工(普工)”。所謂編制內人員,就是國家(人事部門)正式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補貼均由政府撥款。現在他們必須通過公開招聘。非編制人員由事業單位自行聘用(包括臨時工),和企業用工壹樣,沒有財政撥款。

聘任制是以合同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之間基本人事關系的壹種聘用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是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來確定的。事業單位傳統的用工制度是,員工壹旦調動或分配到單位,就終身成為單位的員工。用工制度是將傳統的用工制度改革為合同制用工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具體工作的管理制度,是相對於聘任制而言的。壹般情況下,員工擬任職的崗位或職位是通過競爭獲得的,確定的形式可以是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聘用函或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需要通過聘任制來確定壹個員工的基本人事關系,通過聘任制來明確具體的崗位職務。聘任制是企業自己的用人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壹種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機構(指政府人事部門下屬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或個人的委托,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要求,將人事管理與人事使用分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受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約束。用人單位擁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權,勞動者享有充分的擇業自主權和流動權,真正實現了從“單位人”向“社會人”的轉變。

從上面可以看出,這其實是兩個不能完全並列的系統。第壹個區別是,聘任制是企業自己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度是社會的人事管理制度;第二個區別是主體不同。聘任制的主體是企業和勞動者,人事代理制度的主體包括人事代理機構、企業和勞動者。第三個區別是協調的對象不同,聘用制度協調勞動關系,而人事代理制度協調人事關系;第四個區別是主管部門不同。聘用制度的主管部門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人事代理制度的主管部門是人事部門。

合同工

合同工企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聘的短期工。壹般來說,合同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期限、任務和應履行的義務。我國65438至0986年用工制度改革後招用的各類工人,壹般都是合同制工人。7月1986,12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在國有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和《國有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指出企業應當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崗位的工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統壹實行勞動合同制。企業招用合同制工人采取公開招聘、自願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合同制工人與其所在單位的正式工人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國家實行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和養老的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繳納。退休養老金不足時,國家給予適當補貼。實行合同制的根本目的是打破鐵飯碗和大鍋飯,真正實行各盡所能的分配,充分調動工人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企業工人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