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或小區外墻、屋頂、下水道等大型設施的維修和保養;
2、公***電梯、樓道、走廊等的維修和保養;
3、綠化帶、草坪、公***花園等的養護和維修;
4、公***設施如遊泳池、健身房、會議室等的維修和保養;
5、其他公***設施和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以下是維修基金的流程:
1、繳納維修基金:業主按照物業公司或業委會的規定,定期繳納壹定金額的維修基金;
2、維修基金管理:物業公司或業委會負責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包括資金的收支、使用計劃的制定等;
3、維修需求申報:業主遇到小區或樓宇的日常維修問題,可以向物業公司或業委會提出申報;
4、維修計劃制定:物業公司或業委會根據業主的維修需求,制定維修計劃,並確定維修費用;
5、維修費用支付:物業公司或業委會從維修基金中支付維修費用;
6、維修完成驗收:維修完成後,業主可以對維修質量進行驗收,如果不合格,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或業委會重新維修。如果合格,則維修流程結束。
綜上所述,維修基金是由業主每月按照壹定比例繳納的用於小區或樓宇公***部分維護和修繕的資金。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壹)住宅,但壹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