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利潤分成制度是企業年底給員工分紅。現代的分享制度除了分紅之外,還包括員工購買企業股份的權利,擁有企業股份的權利,甚至有些雇主向員工提供虛擬股份,這被稱為“幻影股份計劃”,其目的是激勵員工創造最佳的工作績效。
基於:
利潤分成制是企業稅後利潤的內部再分配,是工資獎金的補充形式。其理論和實踐基礎是:
1.在現代企業中,企業是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員工的收入不僅取決於個人的勞動成果,還取決於企業的總經濟效益,即集體勞動的成果。
2.企業壹年的利潤是各種形式資本的回報,包括物質資本、技術資本和人力資本。員工作為人力資本的主要投資者,有權以分紅的形式分享企業的利潤。
3.工資壹般以短期形式發放,例如月工資、日工資等,難以反映企業全年的經營成果。分紅制度采取年終結算的形式,在企業和員工之間進行再分配,有助於補充其他分配形式的不足,協調企業之間或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分配關系。
股息收入確定後,員工的工資總額為:
工資=日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分紅+報酬
主要特點
1,勞動分紅是企業年終凈利潤的分配,屬於企業內部再分配,壹般不進入工資成本;工資和獎金是預付的人工成本,屬於生產費用,在企業初次分配中進行。
2.勞動分紅是企業剩余勞動成果的分配,分紅的數量和規模受企業再生產投資擴大的影響,兩者呈消長關系。工資和獎金是固定和超額勞動的報酬,受日常勞動供求和勞動價值的影響。
3.壹般來說,勞動分紅與員工的勞動成果不直接掛鉤,而是與個人工資收入基數相關,其對勞動者的激勵作用不同於基本工資和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