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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醫療保險個人繳費

揚州醫療保險支付指南

壹、繳費基數:

城市工人

1,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高於上年度市區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不計入繳費基數;

3、低於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鎮民

1,老年居民交300元;

2.居民個人繳納400元;

3、兒童和新生兒按80元標準執行;

4.持有有效揚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1或2)的參保居民和貧困職工證的個人參保居民不繳費。

二、繳費比例:

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三、繳費標準:

(壹)個人繳費標準

1,普通城鄉居民

個人繳費暫執行“壹制兩檔”繳費標準(個人繳費設置高檔和低檔標準),用3年左右時間逐步過渡到同壹繳費標準。

個人繳費年度低檔標準為180元/人?年,個人繳費的高檔標準是300元/人?幾年。

新農合原參保人員可自願選擇個人繳費檔次,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不得變更,個人繳費檔次與享受待遇水平掛鉤。城鄉居民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進入待遇享受期後不予退還。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老年居民和普通居民,個人費用按個人繳費高等級標準繳納。

2.學生和兒童

(1)學生保險繳費辦法已另行下發。

(2)未成年居民和未入學(入托)新生兒個人繳費標準為130元/人?年(享受高等級個人繳費標準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今後個人繳費標準如有調整,按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二)財政補貼標準

財政補貼標準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個人繳費按規定給予資助。

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經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由各級政府按照個人繳費高等級標準全額資助。

1.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具有當地戶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臨時救助對象中的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60年代精減退休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市縣總工會批準的特困職工;

2.建檔立卡低收入人群;

3.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和其他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

四、付款期限:

付款期限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必須連續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最低繳費年限(按規定計算的視同繳費年限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之和)須達到男滿25年,女滿20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不低於15。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累計最低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年限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壹次性繳納貧困年限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動詞 (verb的縮寫)付款方式:

保險支付方式

1,未參保(委托)的普通城鄉居民和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區和行政村為單位統壹辦理參保登記和個人保費征繳;持有居住證的非本地居民,在居住地社區和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

2、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以學校(幼兒園)為單位,統壹辦理參保登記和個人保費收繳工作。新生兒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其法定監護人憑新生兒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社區、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及相關繳費手續。

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當地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和政策宣傳。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

市醫保部門發布通知,我市2021年度城鄉居民集中醫療保險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2.30。與去年相比,2021年,普通城鄉居民醫保繳費調整為400元,學生兒童(在校學生、未入幼兒園的未成年居民、新生兒)仍在240元。

據悉,2021的醫保報銷政策也有較大變化。如將大病保險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以上,將參加居民醫保並符合高血壓、糖尿病診斷標準的“兩病”患者門診用藥納入特殊保障。

保險對象的範圍

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鄉非從業居民;

在校學生(幼兒園兒童、中小學生、高等院校和職業技術學校全日制學生)、未成年居民和未入學的新生兒;

已取得揚州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的非從業人員;

符合要求的其他人員。在校學生不受戶籍限制,但可能不會再次參保。

保險模式

未參保(托)的普通城鄉居民和未成年居民,由其所在社區和行政村統壹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新生兒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其法定監護人憑新生兒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社區、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持有居住證且非本市戶籍的非從業人員,應當在居住地社區或者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在校學生由學校(兒童保育機構)代為登記。各地醫保經辦機構要加強與當地學校的溝通協調,優化參保繳費流程。2020年6月,10-11,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以學校為單位,按新險種向稅務機關傳輸學生當年有效參保登記信息,險種有效期至次年8月31。上述人員在當年8月31日前登記的上壹年度參保信息自動失效。

付款方式

繳費方式主要有四種:銀行查詢繳費、稅務窗口集中申報繳費、網上繳費、自助終端繳費。

銀行端查詢繳費是指普通居民辦理參保登記後,憑身份證(居住證)到經辦銀行網點窗口辦理相關繳費手續;未成年居民和未入學(在園)新生兒辦理參保登記後,憑本人身份證(居住證)和社區、行政村出具的《揚州市城鄉居民醫保繳費確認單》到經辦銀行網點窗口辦理相關繳費手續。

稅務窗口集中申報繳納是指集中辦理城鄉居民醫保登記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學校等單位到地方稅務機關窗口辦理匯總申報繳納。經辦機構應按規定格式提供繳費人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年限、繳費金額等詳細信息。

網上支付是指支付方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網上支付渠道辦理相關支付。

自助終端繳費是指繳費人通過稅銀POS機等自助終端設備辦理相關繳費。

保險支付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2月30日,城鄉居民集中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為2021。

融資方式和標準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個人繳費實行年度繳費制。

個人繳費標準:1。普通城鄉居民:2021的個人繳費標準為400元/人。城鄉居民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進入待遇享受期後(2021至2021,1,65438+2,31)不予退還(重復繳費和繳費標準選擇錯誤的除外)。2.學生兒童:2021年在校學生、未入學未成年居民(托幼機構)和新生兒個人繳費標準為240元/人,享受與普通城鄉居民相同。首次在本市參保的新入學學生,在取得學籍並按時足額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後,自到校報到之日(1年9月當日及以後)起,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已在外地參保且在待遇期內的,不得重復享受待遇)。2021年度,高校學生普通門診經費按照每校參保學生65元/人的標準使用和管理。

財政補助標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按照不低於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執行。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明確2020年全市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75元/人;2021年,本市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對符合條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有困難的,給予全額資助。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等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經相關職能部門認定並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各級財政全額資助。

醫療保險報銷政策

與往年相比,2021的醫保報銷政策有明顯變化。(壹)大病保險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以上;(二)參加居民醫保並符合高血壓、糖尿病診斷標準,確需就醫的“兩病”患者。(3)國家協商將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