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分兩個帳戶,
1.個人帳戶,體現在醫保卡內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
2.統籌帳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發生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帳戶支付。
在就醫的時候,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
該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在結帳的時候,該個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和現金支付。
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個起付線(起付標準壹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
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壹樣的,並且不同的醫院和不同的項目也是不壹樣的,詳細的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網上了解。
新參保的制卡需要兩個月之後取卡,妳是辦理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還是靈活就業人員職工醫療保險,不同種類享受的比例與時間都不同哦。就拿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必須正常繳費半年後才能享受住院。無論哪種醫保,需要門診就醫或住院治療,必須到指定醫院就診——醫保定點醫院(或居保定點)。這樣的醫院以統壹的醫保系統讀卡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