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和福利措施
1.需要到經衛生部門註冊的發熱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患者,可憑社保卡實時結算,享受醫保報銷。
2.對於確診後需要長期用藥的患者,在保證用藥安全的前提下,醫生可根據病情適當加大劑量,減少就醫次數。
3.個人可通過企業或社保所網上變更定點醫院,也可委托企業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將必要資料發送至醫保(社保)部門申請生育津貼,符合條件的登記後即可發放。
4.滯留在外地不能及時回京的患者,因病情需要可以先在當地就醫。回京後可委托企業或社保所辦理異地就醫手續,個人可按照報銷規定提前墊付醫療費進行人工報銷。
5、門診特殊疾病建檔下沈到醫院,患者可以在看病過程中完成建檔手續,不用去企業和各區醫保部門。
6.滯留外地不能及時回京,需要辦理門診特殊疾病備案或續保手續的參保患者,可在疫情結束後到醫保部門辦理手續。在此期間,個人享受門診特殊疾病待遇,不得中斷。
強化醫院服務保障措施。
7、規模較大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每月末預收下月的醫療保險基金。對於在新冠肺炎治療的定點醫院,將根據實際需要提前支付治療專項資金,確保治療資金充足。
8.對2020年定點醫院、定點藥店醫保協議續簽,全面實行電子化管理,不允許醫院、藥店跑路,全程網上辦理。
9.中斷或終止協議的指定醫院,如果在新冠肺炎承擔救援任務,可以在網上申請恢復協議。
為企業減負優化服務的措施
10、1和2020年2月社會保險費征繳期延長至2020年3月底,根據疫情情況可進壹步放寬時限,延長期間正常享受個人待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住宿等十類工業企業,經營有困難的,可申請緩繳至2020年7月底。企業逾期未辦理職工參保登記和繳費的,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完成補發,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減輕企業經營壓力。
11.社會保險登記、征繳、變更、繳費等業務全部利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在線辦理,企業無需跑、無需接。
12.對需要向醫保部門申報醫療費用的企業、單位和醫院,延長申報時限。如果基金墊付壓力大,可以提前和醫保部門預約申報時間,提倡預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