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的四大類16個指數。
壹.四類樣本指數
1.滬深300
2.上證180
3.上證50
4.股息指數
二、綜合指數類2
1.上海綜合指數
2.新綜合指數
三、七種分類指標
1.股票指數
2.b股指數
3.工業指數
4.商業指數
5.房地產指數
6.公共索引
7.復合指標
四、其他三個指數類別
1.基金指數
2.政府債券指數
3.公司債券指數
上交所整理了上交所,7月1991日發布,上交所撤單以“點”為單位,基準日為1990+2月19。基準日期定為100點。
隨著上海股市的不斷發展,2月21、1992日新增上海a股指數和上海b股指數,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和b股)各自的走勢。6月1993,1日新增上證分類指數,分別為工業指數、商業指數、房地產指數、公用事業指數和綜合行業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各自的走勢。
至此,上證指數已經發展成為包括綜合股價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在內的壹系列股價指數。
2.計算公式
上證綜指是以報告期內發行的股票數量為權重,采用發牌公式計算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采樣股票總市值/基準日采樣股票總市值)×100。
總市值= ∑(市場價格×發行股票數量)
其中,基準日采樣股票的總市值也叫除數。
3、修正方法
當總市值因非交易因素發生變化時,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保持指數的連續性。校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的樣本股票總市值/原除數=修正後的樣本股票總市值/修正除數,從而獲得修正後的連續性,並據此計算未來指數。
股票分紅時,指數不做修正,任其自然下跌。
根據上海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遇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必須進行修改:
(1)IPO;
(二)股票退市;
(3)股本金額的變化(配股、配股、減資等。);
(4)股權退出(暫不納入指數)和股權恢復(重新納入指數)
(5)匯率變動
新股上市:新股上市第二天納入指數,即當天不納入指數,但當天收盤後指數進行修正。修正方法如下:
當日總市值/原始除數=當日總市值+新股發行數量×當日收盤價/修正除數。
除權:在除權交易日開盤前修改指數;
前壹日總市值/原除數=[前壹日總市值+除息股發行數量×(除息報價-前壹日收盤價)]/修正除數
權利的收回:在有轉讓的股票除權基準日,該股票被排除在指數樣本股之外;
復權:被撤銷股份供股上市流通後第十壹個交易日起納入指數計算範圍。
4、指數的發布
目前上證指數是逐筆實時計算的,即每次有新的交易時重新計算指數,計算出的樣本股價格(X)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1)如果當日沒有成交,X=前壹日收盤價。
(2)如果當天有交易,X=最新成交價。
上證綜指每天都以各種方式向國內外市場廣泛發布。
ssefundindex
1.指數名稱為“ssefundindex”,英文名稱為“SSEFUNDINDEX”。
2.基準日為正式發布前的交易日,基準日指數為1000點。
3.抽樣範圍涵蓋在本所上市的所有證券投資基金。
4.對外發布:基金指數通過市場數據庫實時發布,指數代碼為000011。
5.計算方法:采用派旭指數公式計算,以發行的基金份額總額為權重。即:
報告期內基金總市值
報告期指數=————×基準日指數
基準期
其中,基金總市值= ∑(基金市價×基金單位總份額)。
6.修正方法:當樣本基金名單發生變化或樣本基金總市值因非交易因素發生變化時,采用“除數修正法”對原除數進行修正,以保證指數計算的連續性。
修改後的公式為:
修訂後的基金總市值
新除數=————×原除數
修正前基金的總市值
其中,修正後總市值=修正前總市值+新(減)市值;
根據這壹公式,計算出壹個新的除數(即新的基期),並據此計算出隨後的指數。
(1)新基金上市:凡新上市的證券投資基金,上市後第二天納入指數。
(2)現金收益分配:樣本基金分配現金收益的,應在除息日之前修訂指數。
(3)停牌:當樣本基金在交易時間突然停牌時,取最終成交價格計算實時指數,直至收盤。
(4)暫停交易:當樣本基金暫停交易時,以該基金前壹日收盤價計算指數。停牌持續兩天以上的,從連續停牌的第三日起撤銷權利,待復牌後恢復權利。
(5)退市:樣本基金因平倉等原因不再上市交易的,退市前應對指數進行修訂。
7.與股價指數的關系:現有的上證指數、上證30指數等9個指數屬於股價指數,而上證基金指數屬於基金價格指數,不是股價指數,不納入任何股價指數的編制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