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在領取公函前,應當到測繪部門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或者繪制,並取得成果。
2.申請人準備好所有材料,在受理窗口申請登記。
3.接收人對回執進行預審後立案受理,預約過戶時間,涉及抵押(抵押)的,同時受理抵押登記,並出具不動產申請登記回執。
4、調查人員審查資料,根據需要進行現場調查和評估。
5.按照預定的過戶時間,申請人到過戶窗口領取交款單,繳納相關稅款。
6.申請人憑稅務發票到過戶窗口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7.申請人到交付窗口領取房產證。抵押(質押)的,應同時取得其他權證。
二手房過戶信息:
1,房屋所有權證
2、房屋測繪圖紙(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查房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業主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夫妻雙方戶口本不在壹起的,提供結婚證)。
6.房屋買賣合同
7、房地產轉讓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8.買房的身份證
二手房過戶註意事項
1,核實產權是否清晰。
賣方必須是房屋所有人,查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可以核實。只有做到這壹點,才能防止無效買賣合同或合同欺詐的發生。否則,糾紛在所難免。
2.註意房款的交付時間。
房款的支付盡量放在產權過戶之後,也可以申請以代管的方式支付房款,將風險降到最低。
買賣雙方必須到政府指定的房地產交易場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按國家規定繳納各種交易費用,取得政府頒發的產權證。買賣雙方可以壹手交錢,壹手交房(指產權證)。
3.了解房地產相關費用的支付。
壹定要查看公共維修基金、物業費等其他費用的繳納結算情況,落實過戶等相關手續,確定是否對以後的生活有影響。
4.計算轉讓費,指定買家數量。
買受人應在過戶後確定產權證上登記的所有權人,避免出現簽約後家庭成員變動後再考慮變更或增減房屋所有權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