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交納的醫療保險可以在老家使用,異地醫保報銷的程序和材料包括:
1. 退休人員需個人申請,註明基本情況、備案居住地及所屬城市;
2. 在職人員由單位申請異地備案,說明派駐基本情況、長期駐外地區及所屬城市;
3. 提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長期駐外人員花名表》。
辦理異地備案後,住院時到居住地的定點醫院就醫,住院費用先自付後報銷。住院報銷時需註意:入院或出院時使用醫保IC卡辦理登記,未登記的費用不予報銷;多次住院費用累計計算;轉診或轉院需相關醫師診斷和單位申請;出院時,定點醫療機構計算報銷金額,個人自付金額由機構和個人結算。
醫保的跨地區使用規定:
1、異地就醫備案:在異地使用醫保前,需要向參保地的醫保部門進行備案,以便享受異地就醫的待遇;
2、直接結算範圍:通常情況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適用於急診、急救和轉院治療,而對於普通門診和住院治療,可能需要先行墊付再報銷;
3、定點醫療機構:只有在醫保部門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才能使用醫保卡進行結算;
4、報銷比例與待遇:異地就醫的報銷比例和待遇可能與參保地有所不同,具體情況需咨詢當地醫保部門;
5、報銷流程:如果不能直接結算,需按照規定的流程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報銷,包括醫療費用清單、診斷證明等。
綜上所述,上海職工醫療保險可在老家使用,需個人或單位申請異地備案,住院治療在定點醫院先自付後報銷,且必須使用醫保IC卡登記,遵循相關轉診和報銷規定,由定點醫療機構計算報銷金額後個人結算自付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第八十二條
基本醫療服務費用主要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支付。國家依法多渠道籌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逐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可持續籌資和保障水平調整機制。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城鄉居民按照規定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