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碩士考入中興大學中文系後,被帶領加入智海佛學院。大壹大二學生多參加佛教社團組織的郊遊等活動,很少參加佛教講座等學術活動。只是到了大三大四,才更多地參加佛學講座,聽李先生的講座。那時候我佛學很好。即使第二天有期中考試或者期末考試,我還是要不顧考試去聽課。
大學畢業後,我去東陰做了壹年的預官。服完兵役後,想接近南方的高級法師,於是回南方找教書的工作,但是沒有找到。回到臺中,我是由李炳南老師介紹的。我先在中學教了半個學期,然後被李老師介紹到立人中學教了兩年語文。後來聽說李老師要開佛教內經研討會,就辭去了教職,參加了研討會。這四年,前三年在慈光圖書館度過,第二年搬到重建的臺中蓮社。期間專心學佛,和李老師最親近,每周都有他的課。內電研究班有八個學生,兩個女的,六個男的。當時,律師國商·夏青已經萌生了出家的想法,學生們經常談論出家的好處,但後來只有法師出家了。到了圓通寺,最後壹次遇到老和尚,就去師父上身下身敬老和尚。Xi安港屍羅敬殿,傳法缺席,法師卻遇到壹個剃頭看老僧的老師。講明來意後,師父起初拒絕和郭住在壹起,後來問他是臺中李老師的人,才同意讓他住下。這可能是因為曾經親近過李先生的老和尚經常聽曾經親近過李先生的老和尚的磁帶,對李先生印象很深。農歷4月8日,律師國商·夏青正式剃頭,並於65438年6月底+同年2月,到森林海明寺領足戒,被警告該僧人為吳尚·夏明長老。得到言傳後,師父在1972住夏時,到聖地觀察老和尚,恭敬地請出海的長老給他講解“和尚四部法”。夏傑安珠是由佛陀制定的。每年農歷4月16日,官定,6月15日募捐,等於上報人數。15年7月,在夜晚結束的時候,也就是16年7月,當黎明出來的時候(早上可以看到掌紋),夏天真的完成了。自從出家以後,法師每年都按照佛家的制度住在夏安。1974聽海公講解四師隨機因緣。和尚的戒律是禁欲,隨機業障是修行,兩者都是和尚必須學習的戒律。經過學習,我學會了如何將日常和尚群作為壹種規律來操作。接下來,海公解釋了李編的《梵經菩薩戒律回憶錄》。在圓通寺住了五年後,海公介紹律師國商·夏青到鼓山寺講“比丘尼四點法”。在此期間,南投六庫純法學院的佛學院尚輝下天長也邀請他授課。經師父同意,1976年,國商·夏青律師暫時離開圓通寺,到純法佛學院任教,主要是修知識和戒律方面的課程。有《唯識引論》、《尹光大師鈔本選讀》、《大乘全知道論》、《八識規頌》、《悟正論》、《唯識頌三十首》(此頌的解釋主要依據易大師的《悟心論》、《悟心論》)、《四分法比較》。呂晶寺方丈為印法師拍照,並介紹他到德善寺講比丘尼四部法,簡單講解四部法的隨機因緣,總結梵經的佛教戒律。同時,時任南普陀佛學院副院長兼教務主任的常大師也邀請大師到南普陀寺講經。各地的課程都是以戒律為主,讓法師對它有了更多的了解。三年後,覺得自己還欠缺很多,於是79年辭職,許下了關門的心願。後來,在劉居石的幫助下,他在草屯建了毛鵬“南山蘭若”兩個冬天作為封閉的房子。1980年開始閉門造車,白天讀藏經,早晚讀佛書,修習三昧為舟。1983年,在他即將出關的時候,教過大師天臺法脈的法大師幹了下壹任老和尚,邀請他接替海公成為正覺精舍的第二任住持。達摩法師的要求是不可否認的,於是他接任了方丈壹職,專註戒律,宣揚戒律。他曾教授佛經、米沙法規和佛教僧侶的四條戒律。從米沙戒律到比丘戒律和隨機因果報應。服務三年後,律師國商·夏青第二次試圖關閉海關,但公法碩士拒絕了。後來有幸邀請到尚輝·夏添長老作為第三任方丈(1986/10 ~ 1989/10)第二次關關。1989 165438+10月,國商·夏青律師出關後接任正覺精舍第四任住持,就比丘尼戒律、隨機因緣、佛釋梵經、菩薩心性四點進行了授課,最後講了本部門的解讀。這是古德的作品匯編,很難解釋。講座結束後,法師第三次閉目養神。這壹次,永久法師們把他留在精舍後山的房子關了,以五方丈的名義在後山建了五間房,其中壹間關了,其余四間修了。10月,1992,165438在毛鵬後山開始第三次閉關。1995年底前,佛法不佳的和尚被邀請帶著四足輔具去芳官,出關後被邀請做圓通寺住持。深受感動,又想到自己出家的地方有需要,不忍拒絕。我哭著當場跪拜同意了。然後經正覺精舍代理方丈、執事同意,於1996年元旦前往圓通寺金山。但正覺精舍還是選擇了法師作為第六任住持,於是他們住在兩邊,各安排了壹個班。每天晚上下課後,駐地法師都受到經文、法語或公案的鼓勵。暑假期間,法師會教更多的課。周壹到周三講圓通寺的“四點法”;周四到周六在正覺精舍講“比丘尼四分法”,周日是備課時間。此時,已經過了五十分鐘左右,法師精神飽滿,溫和地微笑著,自稱說了這麽多。快放學的時候,我驚訝於師父驚人的記憶力。我想,這應該也是出家的諸多好處之壹吧!
主電流:
臺灣省埔裏圓通寺住持
臺灣省普立正覺精舍方丈
臺灣佛教僧伽醫學基金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