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報銷範圍涵蓋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醫療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等費用(即有效醫療費用)。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醫院年度起付線以下的住院費用,由個人自付。在同壹個統籌期內達到起付標準的,兩次及以上住院發生的住院費用可累計報銷。超過起付標準的住院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計報銷,每人每年有壹個累計報銷最高限額。
擴展數據: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賬戶的保障內容:
1,安全對象。大病保險的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參保人員。
2.保護範圍。大病保險覆蓋面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應按政策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保障被保險人(共保人)患大病且醫療費用較高時,經醫保和新農合補償後的城鎮居民合規醫療費用。
高額醫療費用可以以個人累計年度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標準判定,具體數額由各地政府確定。合規醫療費用是指實際合理的醫療費用,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開始開展大病保險。
3.保護級別。為努力避免城鄉居民發生災難性家庭醫療費用,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支付比例根據醫療費用水平確定。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隨著籌資、管理和保障的不斷完善,將逐步提高大病報銷比例,最大限度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做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銜接,建立大病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大病患者醫保支付情況,加強政策銜接,有效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城鄉醫療救助的定點醫療機構、用藥和診療範圍分別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的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百度百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百度百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