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關於加快G60科技創新走廊人才高地建設的實施辦法(宋偉17號)
松江區G60科技走廊人才租房補貼實施細則(胡松人社[2065 438+07]86號)
政策要點:
(壹)根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工作實際,由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確定年度補貼資金總量,實行排序輪候制。
(2)申請人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勞動合同,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松江無產權,在松江租住自有房屋;夫妻雙方符合條件的,按照工資高的原則補貼壹方。
(三)采取先租賃後補貼的方式,由用人單位申請。補貼審批時間每次為1年,到期後可重新申請,累計補貼時限不超過6年。
應用條件(適用對象):
在本區壹、二、三類配套企業和區屬事業單位中,G60科創走廊得分在45分以上的人才。
申報流程:
(1)應用。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核實住房和租房情況。經公示無異議後,事業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向區人才服務中心申報,企業直接向區人才服務中心申報。
(2)復習。區人才服務中心匯總各單位、各部門申報的擬補貼人員情況,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後,報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召集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
(3)宣傳。核準後的擬補貼人員名單將通過松江人才網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納入補貼範圍。對公示有異議的,經核實情況後,由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決定是否納入補貼範圍。
(4)補貼。按季發放,從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申請的當月開始發放。當年批準的人員補貼資金總額超過年度預算的,按照批準時間和松江G60科技走廊人才積分依次實行輪候制,延期發放。
申請材料:
(壹)《松江區人才租房補貼申請表》;
(二)申請人資格材料;
(三)申請人松江G60科技走廊人才積分證書;
(四)申請人對松江區無產權住房的承諾及租房證明;
(五)申請人現居住地無犯罪記錄承諾;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通知:
主管部門: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受理部門:松江區人才服務中心
電話:37043018
地址:松江區樂都西路867號5號樓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