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需要查詢健康賬戶余額和使用情況,可在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窗口、經辦大廳自助終端或撥打12333查詢。
健康賬戶是從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個人醫療賬戶實際余額中劃出的基金賬戶,用於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之間的綜合健康保障。
健康賬戶的資金來源是什麽?
健康賬戶的資金來源有三部分:
1,每月從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實際余額中提取的購藥和體檢資金。
2、每個醫療保險年度個人醫療賬戶基金實際結轉余額累計超過3000元。
3.健康賬戶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收入。
健康賬戶的主要功能是什麽?
健康賬戶的主要功能:
1,抵消我自己的壹部分醫療費用。參保人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可以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使用個人醫療賬戶支付醫療費用,同時可以使用健康賬戶的資金沖抵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必須由個人支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2.家庭成員互相幫助。參保職工可為參加本市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母、子女、配偶等家庭成員建立家庭醫療網絡,在定點醫療機構支付健康賬戶余額不足或無健康賬戶的家庭成員發生的醫療費用。
3.買藥體檢預防免疫。健康賬戶資金可用於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72種醫用耗材和消毒產品的費用;並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體檢的疫苗費用和非公費醫療費用。
4、支付家庭醫生簽約承擔部分費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120元/人/年,其中簽約居民承擔20元/人/年,可通過個人現金或醫保健康賬戶支付,醫保健康賬戶不足時可通過家庭健康賬戶支付。
5、擴大使用範圍,為“* * *”成員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從2017醫療保險年度起,參保人可使用其健康賬戶內的資金為本人或建立“家庭醫療網”的家庭成員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並在退休時沖抵基本醫療保險不足繳費年限的補充費用,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被保險人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自付費用醫療費用可由健康賬戶基金或家庭醫療基金支付。自費醫療費用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自付費用具體包括:
1,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個人自付比例、最低支付標準和社會統籌基金最低支付標準、統籌基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
2、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和臨床治療必需的藥品費用、基本醫療保險診療目錄和臨床治療必需的、符合廈門市醫療服務價格規定的診療項目費用;
3、省人社廳規定由個人醫療賬戶支付的、非公費醫療支出的疫苗費用;
4.體檢費。
使用健康賬戶購買醫用耗材有什麽規則嗎?
是的。
被保險人購買65,438+00種醫用耗材時,如頻譜(中低)治療儀、耳背式助聽器、輪椅等。健康賬戶購買的醫用耗材和消毒產品目錄中,須提供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與疾病治療康復相關的診斷證明或病歷復印件,還需提供社會保障卡復印件。在此提醒各位參保人員,每個醫保年度內,在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健康賬戶累計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其中購買藥品和消毒用品累計金額每月不得超過300元。
異地就醫發生的自付費用醫療費用可以用健康賬戶基金支付嗎?
當然可以。
按規定就醫、安置或工作的人員,在異地發生的符合《廈門市醫療保險健康賬戶管理辦法》規定的醫療費用,可使用健康賬戶和家庭醫療* * *經濟網絡資金支付,按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結算。在全省已聯網的地區,社會保障卡可直接用於支付健康賬戶和家庭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