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包括:
1.喪葬費:包括使用殯葬場所的費用,如火化廳、告別廳、冷藏設備等。
2.火化費用:包括遺體火化的費用,如使用火化棺、火化爐等;
3.遺體處理費用:包括遺體清理、包裹、運輸等遺體處理和運輸費用;
4.喪葬用品費用:包括購買或租用棺材、花圈、祭品等喪葬所需用品的費用;
5.安葬費用:包括選擇合適的安葬地點和安葬方式的費用,如墓地購買費用、墓穴維護費用等;
6.祭祀費用:包括祭祀儀式所需的費用,如喪宴、祭祀等。
喪葬費處理流程:
1.了解政策法規:首先可以咨詢當地民政部門或殯葬服務機構,了解殯葬費用的政策法規。他們可以提供相關的指導和解釋;
2.辦理手續:按照當地規定,可能需要準備壹些證件和資料,比如死者的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住院病歷等。妳需要按要求填寫相關的申請表,並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
3.申請審批:向有關機構或部門提交辦理手續所需的文件和申請表,如民政部門或殯葬服務機構。他們會審核批準,並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批準支付喪葬費;
4.支付:如果妳的申請被批準,妳需要按照規定的方式支付喪葬費。通常可以選擇直接到相關機構繳費或者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繳費;
5.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喪葬費後,可能需要辦理其他相關手續,如選擇殯葬服務、安排喪葬儀式、處理遺體等。妳可以咨詢當地的殯葬服務機構,他們會幫妳完成這些手續。
綜上所述,喪葬費包括與喪葬儀式和安葬有關的各種費用,如殯儀館使用費、火化費、遺體處理費、喪葬用品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壹)喪葬補助費為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職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因工不能勞動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帶薪停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
壹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壹款第(壹)、(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