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金融機構是壹類特殊的企業,與壹般工商企業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其相似之處是:從事直接經營活動,有壹定的自有資本,獨立核算,通過經營活動獲取利潤。其特殊之處在於:(1)資本高杠桿率的特殊收益。銀行在經營過程中,不需要投入大量自有資本就可以經營,並獲得可觀的收益,資本的財務杠桿率很高。在資本高杠桿率的影響下,銀行作為信用中介機構,憑借其龐大的信用資本和大量具有理論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專業管理人才,可以在經營活動中創造豐厚的利潤。(2)銀行的特殊風險。作為經營貨幣信貸的特殊企業,銀行與客戶的關系不是壹般的商品買賣關系,而是以借貸為核心的信貸關系;在商業活動中,這種關系不是表現為等價交換,而是表現為以信用為基礎、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借貸,即銀行以存款欠公眾的錢,金融企業以貸款欠公眾的錢。銀行經營活動的這種特殊性產生了特殊的風險:信用風險、業務風險、信譽風險和競爭風險。
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大陸金融機構體系逐步發展成為多元化的金融機構體系,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各類金融機構分業監管。各類金融機構主要有:(1)銀行;中國大陸的金融機構體系由銀行業主導。目前銀行業主要有兩個金融機構,壹個是商業銀行體系,壹個是政策性銀行體系,這兩個體系都是由銀監會監管的。(二)證券業;目前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主要有:)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評級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3)保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