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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壹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壹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壹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單位信托是壹項名為信托契約的文件而組建的壹家經理公司,在組織結構上,它不設董事會,基金經理公司自己作為委托公司設立基金,自行或再聘請經理人代為管理基金的經營和操作,並通常指定壹家證券公司或承銷公司代為辦理受益憑證——基金單位持有證的發行、買賣、轉讓、交易、利潤分配、收益及本益償還支付。
受托人接受基金經理公司的委托,並且以信托人或信托公司的名義為基金註冊和開戶。基金戶頭完全獨立於基金保管公司的賬戶,縱使基金保管公司因經營不善而倒閉,其債權方都不能動用基金的資產。其職責是負責管理、保管處置信托財產、監督基金經理人的投資工作、確保基金經理人遵守公開說明書所列明的投資規定,使他們采取的投資組合符合信托契約的要求。在單位信托基金出現問題時,委托人對投資者負責索償責任。平衡型基金是指以既要獲得當期收入,又追求基金資產長期增值為投資目標,把資金分散投資於股票和債券,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