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壹般在我國凡是進行的經濟性活動,多少都需要交稅。其投資咨詢、企業管理咨詢應當屬於現代服務業的鑒證咨詢服務的咨詢服務,增值稅稅率仍然是6%。私募基金所得稅稅率基金層面的稅收問題因私募基金組織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證券交易或股權交易所得收入應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納稅,按照“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計算所得稅,稅率為25%。私募基金的稅收優惠政策1、《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壹)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壹)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征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5號)規定:(壹)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後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二)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同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對外投資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3、對於證券投資基金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可按如下規定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二條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的規定:(壹)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第壹條關於營業稅問題的規定,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範圍,不征收營業稅。第二條關於所得稅問題的規定,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78號)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對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繼續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私募基金需要繳納增值稅,其稅率是6%。希望上面的介紹能夠幫助大家,謝謝大家的閱讀。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