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日表示,為幫助解決中小企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中央財政今年明確六大政策,安排中小企業專項資金35.1億元,有力支持了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據財政部介紹,這六項政策中,壹是發揮財政政策的引導作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方式轉變。按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總體要求,引導中小企業調整企業結構,節能減排,開拓國內外市場,加快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今年,中央財政安排5億元用於中小企業發展,增長25%;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發基金12億元,增長20%;安排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平臺服務體系補貼資金1.1億元。
二是完善科技創新政策體系,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和技術創新。今年,中央財政安排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14億元,同比增長27.3%,還安排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3億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轉化。
三是推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中央財政繼續大力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引導金融機構開展小額擔保信貸業務。
四是對中小企業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其發展。今年生效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內外資企業統壹執行25%的所得稅稅率。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從事國家需要支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的創業投資企業,可按其投資額的壹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此外,為解決中小企業相對集中的紡織服裝企業的實際困難,今年8月將紡織服裝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半年增加退稅約100億元。
五是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拓寬中小企業市場空間。為有效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根據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財政部將於近期制定《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加快中小企業產品和服務政府采購,推動各級政府將政府采購資金向中小企業傾斜。
六是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全面清理檢查面向中小企業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整頓和取消涉企不合理收費(基金)。從2008年9月1日起,全國統壹停止征收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管理費,以減輕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負擔,促進市場經營者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