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債券類型的不同,可轉債轉股後會攤薄每股業績,有壹定的負面影響,尤其是金額較大時。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壹面。如果發行可轉債投資的項目效益很好,那也很好。那就好。
看公司債投資的項目能不能帶來可觀的收益。如果投資項目絕對能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那就是好的!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發行新股購買金礦,黃金走勢強勁的趨勢必然會給公司帶來持續的較高收益,也就是利好。與債券利息的利率相比,利率要高得多。
債券比增發好。增發的好處是增加公積金,壞處是股本增加,利益分配的參與者也增加。如果投資項目收益不確定,或者行業趨勢不確定甚至不好,就要特別小心。有可能債券發行和新股發行會把這個企業拖死,不好。
債券投資的價值回歸是指債券的價值在到期時往往是相對固定的,不會隨著市場的變化而波動。例如,對於貼現債券,其到期價值必須等於債券的面值;但是,壹次性還本付息債券的到期價值必須等於面值加上應收利息。但股票的投資價值取決於市場對相關股份公司前景的預期或判斷,其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的成長性,而不是其分紅情況。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分紅較好的公司,市盈率較低。理論上,股票的價格可以是0到正無窮大之間的任何值。
我們在發債的時候,首先要考慮公司債對股票的影響是好是壞。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可以考慮債券的種類,以及公司債投資的項目。另外,我們在區分公司債和股票的時候,可以考慮融資的性質和收益的來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以及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和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資產支持證券和資產管理產品的發行和交易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根據本法的原則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