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第十五條 巡視組對巡視對象執行《中國***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著力發現以下問題:
(壹)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派等問題;
(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汙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
(三)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
(四)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
(五)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
擴展資料巡視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開展工作:
(壹)聽取被巡視黨組織的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
(二)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幹部群眾進行個別談話;
(三)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壹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四)抽查核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
(五)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
(六)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七)召開座談會;
(八)列席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有關會議;
(九)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十)以適當方式到被巡視地區(單位)的下屬地方、單位或者部門了解情況;
(十壹)開展專項檢查;
(十二)提請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十三)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批準的其他方式。
中國政府網-中***中央印發《中國***產黨巡視工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