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質不同
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托管協議,並按照協議規定履行職責,同時收取壹定的報酬。在托管協議下,基金管理人負責運作和管理基金,同時支付給基金托管人壹定的報酬。
2、主體不同
基金管理人通常是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例如天弘基金、廣發基金、泰康資產、東興證券等。基金托管人則通常是商業銀行,例如中囯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
3、職責不同
基金托管人主要負責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並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進行監督管理。同時審核基金資產、保存基金會記賬冊和記錄、出具基金業績報告等。基金管理人則是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管理,提供基金理財服務,計算和公告基金資產和單位凈值,並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投資收益。
總的來說,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管理部門,而基金托管人則是基金監督部門。
擴展資料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
2.及時、足額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
4.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壹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6.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職責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
2.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並負責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
3.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不予執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價格;
5.保存基金的會計帳冊、記錄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業績報告,提供基金托管情況,並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托管協議規定的其他職責。
百度百科——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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