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封閉式基金的可分配收益
基金收益是基金資產在運作過程中超出自身價值的部分。具體來說,基金收益包括股息、紅利、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差價、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1)紅利:是本基金因購買本公司股票而享有分配本公司凈利潤的收益。壹般來說,向股東分配股利有兩種形式: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作為長期投資者,基金的主要目標是為投資者獲取長期穩定的回報,分紅是基金收益的重要組成部分。被投資股票的分紅是基金經理選擇投資組合的重要標準。(2)股息:指基金因購買公司優先股而享有的分配公司凈利潤的收入。分紅通常是按照壹定比例提前約定的,這是分紅和紅利的主要區別。和分紅壹樣,分紅也構成了投資者收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紅的高低也是基金經理選擇投資組合的重要標準。(3)債券利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而定期獲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投資於政府債券的比例不得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20%。因此,債券利息也是投資回報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4)買賣證券的差價:是指基金資產投資於證券所形成的差價收入,通常也稱為資本利得。(5)存款利息:指基金資產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這部分收益只占基金收益的壹小部分。因為開放式基金必須做好隨時支付基金持有人贖回申請的準備,所以必須在銀行保留壹定的現金。(6)其他收入:指運用基金資產所節省的成本或費用,如基金因大額交易從證券公司取得的交易傭金優惠等雜項收入。這部分收入通常很少。基金收益壹般應分配如下:(1)確定收益分配的內容。具體來說,基金分配的對象是凈收入,即基金收入扣除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扣除的費用後的余額。這裏所說的費用壹般包括:支付給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費、支付給托管人的托管費、支付給註冊會計師和律師的費用、基金成立時發生的開辦費等費用。壹般來說,基金當年的凈收益要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才可以分配,而基金投資當年的凈虧損則不應該分配。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支數據必須經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審計確認後,方可實施分配。(2)確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時間。壹般來說,每只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時間是不壹樣的,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常會在基金合同或基金公司章程中提前寫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國相關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將95%的凈收益分配給投資者。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在分配時間上,基金每年至少要分配壹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