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行業的工作人員屬於可能知道內幕消息的人。為了保證期貨交易的公平性,期貨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期貨交易。但是也有很多人和妳朋友壹樣,利用親戚或者朋友的身份開戶,從事交易。這種事情當然違法,但是只要不大賺壹筆,證監部門也懶得管。關鍵是要把握好度。參加不參加由妳決定。另外,也不能保證妳只賺不賠。法律風險我已經提醒過妳了,盈虧後果妳自己承擔。
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主要是為了防止機密和內幕信息的泄露,防止事業單位人員挪用公款進行期貨投資。
為什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參與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下列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期貨交易,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為其進行期貨交易: (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二)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貨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三)禁止進入證券期貨市場的人員;(四)未能提供開戶證明的單位和個人;(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期貨公司為了規避風險,不能成交,因為沒有對應的空倉買賣,會通知妳收回保證金或者給妳強平。期貨是個人和企業之間的交易。期貨也是有買有賣,國家不參與交易,這也是漲跌停時牛熊難以平倉,國家機構無法參與期貨交易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