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包括以下項目:
1,基本養老保險;為了養老,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領取養老金;
2.基本醫療保險;生病用於醫療報銷;
3.工傷保險;是職工因工負傷,支付醫療費用或者補償相關工傷待遇的;
4.失業保險;員工失業後,領取生活費;
5.生育保險;它是職工生育的壹種生育報銷和相關待遇。
估計社保暫停60天就可以領失業救濟金了。定義如下: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有崗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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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前,本人和用人單位累計繳費滿壹年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