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4071 20% 814.2 9770.4
70% 4750 20% 950 11400
80% 5428 20% 1085.6 13027.2
90% 6107 20% 1221.4 14656.8
100% 6785 20% 1357 16284
150% 10178 20% 2035.6 24427.2
200% 13570 20% 2714 32568
250% 16963 20% 3392.6 40711.2
300% 20355 20% 4071 48852
靈活就業人員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區別具體如下:
1、費用的負擔不同。在企業繳納,是由企業和職工***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的,而個人繳納只能由個人承擔全額的社會保險費;
2、繳費比例不同。企業繳納社保,職工本人承擔繳費比例的8%,企業承擔的繳費比例是16%。而靈活就業人員按照20%的比例繳納社保;
3、繳費基數的不同。企業繳費基數應當按照職工的工資水平來繳納,最低60%最高300%,職工個人不能選擇。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以自由從60%-300%選擇;
4、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不同。國家為了促進職工就業,穩定就業困難人員的崗位。對於企業招納就業困難人員可以享受社保補貼,但是享受補貼的範圍僅限於企業負擔的社保部分。而靈活就業人員最高不超過個人負擔的2/3;
5、女性退休年齡不同。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國家規定是55周歲。而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女工人是50周歲,女幹部、管理崗位工作者、專業技術人員才是55周歲。
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壹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靈活就業人員和職工雖然繳費金額不同,未來退休的時候,相同地區、相同退休年齡產生的養老金待遇都會壹樣。
綜上所述,靈活就業人員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區別還是很大的,不過不管是那壹個都是壹份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