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財政部農業農村部2021強農惠農政策。
壹、發展糧食生產
1.購買農業機械補貼。各地在中央政府采購的補貼機具類別內選擇確定本省補貼機具項目,補貼範圍內的機具予以補充。將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機具、高端、復式、智能化農機產品補貼比例提高到35%。將育苗、晾曬、標準化豬舍、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等成套設施設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範圍。全面實行限時辦理,將受理審核補貼申請和發放補貼資金的工作時限分別壓縮至15個工作日。
2.重點作物綠色優質高效行動。集成、組裝和推廣區域化、標準化、高產高效技術模式,在更大範圍、更高水平上提高優質食用稻、優質專用小麥、高油高蛋白大豆、雙低雙高油菜等糧、棉、油、糖、菜、茶生產能力,同時因地制宜推廣測墑灌溉、集水補灌、蓄水保墑等旱作節水農業技術, 示範帶動大區域均衡發展,促進糧食等農作物穩產高產、節本增效、提質增效。
3.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農業服務專業戶和服務企業開展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重點滿足小農戶在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生產關鍵和薄弱環節的專業化服務需求。加大對南方早稻主產省和丘陵地區統防統治、代耕代收等社會化糧食生產服務的支持力度。采取獎補、崗位補貼等多種方式,推進集中連片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
4.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以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和區域示範基地為平臺,示範推廣重大領先技術和農業主推技術。實施重大技術合作推進任務,成熟壹批先進技術,組建技術團隊開展實驗示範和觀摩活動,加快推進產學研技術融合創新。繼續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從當地專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中招聘特聘農技人員。
5.對玉米和大豆生產者的補貼,對主要產糧縣的水稻補貼和獎勵。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國家繼續實施玉米、大豆生產補貼、水稻補貼和產糧大縣獎勵等政策,鞏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
6.對實際種糧農民的壹次性補貼。為保障農民種糧合理收入,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2021年,中央財政對實際種糧農民發放壹次性補貼,釋放支持糧食生產的積極信號,穩定農民收入,補貼資金向糧食主產區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