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將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諾安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修改為“諾安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二、對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壹部分、前言和釋義“的修改。
將“《運作辦法》
指《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修改為“《運作辦法》
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三、對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諾安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本情況”的修改。
將“二、基金的類型
股票型”修改為“二、基金的類型 混合型”。
四、對本基金原合同“第十壹部分、基金的投資”的修改。
將“八、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於中高風險的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通過合理的資產配置和投資組合的建立,有效地規避風險並相應地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修改為“本基金屬於混合型基金,預期風險與收益低於股票型基金,高於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屬於中高風險、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種”。
五、其他由於修改基金名稱、變更基金類型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對《基金合同》作出的必要修改。
此外,本公司根據上述修訂及實際情況對本基金《托管協議》涉及前述內容的章節也將同時修改;本公司將在更新的《諾安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中,對上述內容進行相應修改。並將修訂後的《諾安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在本公司官網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