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附加支付就是指指醫保按比例支付也就是幫助報銷的部分。
醫保報銷流程如下:參保人員憑身份證和醫生入院安排,先繳納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時,到醫院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費用結算。然後將住院單據、收費單據、參保的醫保卡和身份證,到所屬經辦醫療機構進行報銷
統籌支付和附加支付均指醫保結算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扣除“分類自負”費用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統籌基金或是地方附加基金支付的部分,即醫保支付的部分。
醫保附加支付是購買附加醫療保險可以報銷醫保剩余部分的100%。
統籌支付就是用統籌賬戶資金支付參保人相關醫療費用。賬戶支付,也就是用參保人的醫保卡在藥店或門診的刷卡消費行為。醫保統籌管理,由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組成。
統籌支付和附加支付均指醫保結算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扣除“分類自負”費用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統籌基金或是地方附加基金支付的部分,即醫保支付的部分。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項目中,先由參保人員個人按規定比例或差額進行現金自付的費用,統稱為“分類自負”費用。醫保結算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扣除“分類自負”費用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統稱為“自負”費用。
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給付標準,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