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壹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下壹步全面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出部署。
為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意見》提出的配套政策有:
加強基金預算管理。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科學編制並嚴格執行醫保基金收支預算。
嚴格規範基本醫保責任邊界。
基本醫保重點保障符合“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原則的藥品、醫療服務和基本服務設施相關費用。公***衛生費用、與疾病治療無直接關系的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得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各地要充分考慮醫保基金、社會總體承受能力和參保人個人負擔,堅持基本保障和責任分擔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調整待遇政策。對醫保目錄內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科學合理確定醫保支付標準。
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相關改革。
建立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總量、醫療費用總量與經濟發展水平、醫保基金支撐能力相適應的宏觀調控機制,切實控制費用過快增長。提高診療行為透明度。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減少重復檢查。建立醫療機構效率和費用信息公開機制,將費用、患者負擔水平等指標定期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並為參保人就醫選擇提供參考。完善公立醫療機構內部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機制。規範和推動醫務人員多點執業。
《意見》要求,2017年起,進壹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