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參保人員在本人成功備案的統籌地區定點醫院直接結算和異地備案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直接實時結算和報銷。
異地備案的程序:
(1)持醫保卡到社保局服務網點櫃臺,向櫃臺工作人員申請跨省就醫;
(2)填寫異地就醫申請表,辦理掛號手續;
(3)前往異地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備案,且定點醫療機構已通過審批,異地備案成功。
2.異地急診人工報銷
對於未辦理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的參保人員,在異地定點醫院發生的急診醫療費用,可在返回參保地後手工報銷。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個人全額支付醫療費用,保留醫院出具的收據、處方、診斷證明等材料,交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手工報銷:
(1)參保人員參保後未發卡,急診未持卡,住院出院結算時壓卡,更換社保卡,單位欠費期間就醫;
(2)定點藥店購藥時因醫保系統問題未進行實時結算,符合醫保基金支付條件的;
(3)符合參保地醫療保險規定的異地就醫醫療費用。
醫保異地結算需要滿足以下三個要求:
1,參保人已按規定辦理跨省就醫登記備案;
2.異地就醫的醫院開通了全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3.必須要有信息齊全的社保卡可以就醫,包括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卡。
綜上,異地醫保也可以報銷,報銷前需要整理出院小結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