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初級會計證入學要求:
報考初級會計證的要求會比較簡單,尤其是專業內容,只需要高中以上學歷就可以報考。但對考生的職業道德和工作態度,尤其是遵紀守法的要求更為嚴格。會計工作直接和財務打交道,尤其是初級會計,在實際工作中會直接接觸到財務。這種工作如果沒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來約束自己,很容易出錯。因此,初級會計證考試的條件應明確沒有違反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甚至有其他違法行為的不得參加考試。
初級會計證雖然只是壹個低級別的資格認證,但是因為行業特殊,要求還是比較嚴格的。初級會計師證每年都有,壹年只有壹次考試。
綜上所述,無證從事會計工作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第三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1)出納;
(2)審計;
(3)資本和基金會計;
(四)收入、支出、債權債務的核算;
(五)人員工資、費用、財務成果的核算;
(6)核算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
(7)總賬;
(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九)會計機構會計檔案的管理;
(10)其他會計工作。
第四條
單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
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不得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定、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不得申請會計人員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