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噴是統壹行動,讓妳入坑,集體爆雷也是統壹行動,讓妳血本無歸,還有統壹定為非吸,判妳有罪。
老百姓的錢必須集中到少數人手裏,以集中辦大事。P2P沒了,那就大量IPO,不知我理解的對不對?
老百姓不能太有錢,妳去想吧。存款貶值,理財賠錢,P2P暴雷,基金賠了也要交管理費,股票沒有投資價值,只有壹個投資掙錢,房子,可房子讓妳錢袋空空,掙錢是搗騰房子的先知們。
在偉大的 社會 主義面前,形形色色的資本到最後都是這個結局。
最開始的時候有國家號召金融創新,所以才會陸陸續續有幾家冒出來。
其實也沒有說壹下子爆雷全爆完,也分了幾批的。
第壹次印象中最大最早的壹次爆雷是E租寶。
從那時候起,P2P才進入我的視線,因為鬧得非常大,我想有E租寶這事了,應該所有人會對P2P這玩意有所警惕吧?然而這場鬧劇萬萬沒有想到到現在,都沒有結束……
事實上,每個受害者心裏想的是,那只是個別案例,並不會發生到我的身上,我投的這家理財公司是安全的,絕對不會出問題的。
然後壹出問題人就傻掉了。
還有壹種受害者的想法就屬於非蠢即壞的那種,利息高啊,15個點,我先投進去再說吧,我腦子比較精明,如果開始有風險了,我就及時收手,這樣錢我也賺到了,至於後面接盤的人虧了,關我屁事啊~
然而壹般出問題都是很突然的,人的貪欲是沒有底限的……擊鼓傳花,最後往往就傳到自己的身上了。
錢寶就是這樣的例子。
然後當時鬧了個新聞,壹群人跑到警察局去鬧,讓把張小雷放出來,把這個攤子維持下去,先方便自己把錢拿出來再說……
從2015年開始到現在,其實壹直有P2P在爆雷,多到數不勝數,我就隨便舉幾個大的例子好了。
所以說,爆雷年年都有。井噴發展,是因為這玩意兒來錢太快了,我開個公司,到外面發展壹批銷售,隨便去忽悠壹批韭菜,扔點魚餌,嘗到壹點甜頭,真的會有大把的人上當,比如我讓妳存在我這10萬塊錢,壹個月我返妳5000,妳壹看這麽爽,10萬塊錢肯定不願意拿出來,總想著能跑贏騙子。
為什麽崩得也快呢,因為這種模式不能長久啊,就是折東墻補西墻,有的時候還要面對擠兌的風險,壹旦這墻拆不動了補不動了,老板要麽自首要麽跑路。而壹旦有同行出問題,新聞壹報道,其它的P2P的投資者心裏害怕,就壹起去P2P公司取錢,公司沒錢,就壹下子爆了。
所以就會產生滾雪球的效應,即使這樣,妳也架不住韭菜太多了,而騙子發現這麽多韭菜,估計只恨自己不能再開個分身出來吧,反正最後不行了就想辦法往國外跑路,大不了就是被抓坐個牢,錢麽,能轉移就轉移掉。
算下來P2P也發展了有6-7個年頭了,時間長不算短,只是有人被踢出場,還有人會入場,這是壹個持續性的過程,壹直持續到所有的P2P公司全部消亡,這場鬧劇大概才會結束。
p2p實際是銀行的皮,但是沒有銀行的逃生通道。銀行有兩大法寶p2p卻沒有。1,是壞賬處理,資產處置。這個國家有辦法兜底,但是p2p沒有,導致資產處理不及時無法還出借人的到期資金。2,銀行不會擠兌,有也有辦法處理。但是p2p沒法控制擠兌。p2p本來就是個怪胎,政策不允許有資金池,實際上沒有資金池是沒有辦法做到及時放貸的,因為到p2p上借錢的人,要麽急著錢救命,要麽就是不合規無法找銀行接到錢的人。還有就是都是吃利差,p2p的融資成本明顯高於銀行,風險也高於銀行,所以高成本,高風險壹定要有高收益p2p才會去幹。但是事實上借款人的資質又低於銀行客戶,基本都是b類以下客戶,借款人借錢的開始就如吃了毒藥,惡性循環也開始了。加上沒有兜底,p2p不倒才怪。它就是個 歷史 的怪胎,但是有其生長的土壤。說白了就是民間借貸的組織化,公開化。這都是銀行功能不足造成的。
資本都是逐利和紮堆的,資本又是最聰明的,又是最傻的。
本輪p2p始於5年前,當時房價暴漲,資本不想接盤,股市經過大漲後暴跌,資本及時退出來,而美國的打壓,也讓投資貿易受阻。
房地產,股市,投資貿易都無處容納這麽多資金,於是資本在找下家,恰巧網貸跳了出來,這是壹個盤子足夠大,又有暴利的行業,只要控制好風險,p2p就可以大有所為,先是借貸平臺,後是校園貸,裸貸各種黑網貸,層出不窮,解了某些人的燃眉之急,也套牢了壹部分人,更讓壹部分人借了錢沒有還,利用漏洞發財了。
由於這幾年美國打壓,錢不好賺,於是壞賬爛賬越來越多,就有無法運營的網貸公司破產跑路,清盤。
由於國家註意到了p2p的風險,加大了監管,很多黑網貸,非法貸就只有跑路關閉了。
現在剩下的由5000多家,僅剩30家不到。
為什麽短短時間p2p井噴發展,而後集體爆雷成為非法集資?
說實在的,P2P原本就是以不規範的形態出現在市場的,是業內某些人為了自身利益需要,誇大了P2P的作用,從而造成壹些有錢人大量投資P2P平臺。結果,按照P2P平臺的運行模式,是不可能運作得下去的,最終,只能以非法集資等手段,保持資金鏈暫時穩定。而隨著不良率越來越高,非法集資的規模也會越來越大,曝雷風險越來越大。
客觀地講,P2P是壹個時代產物,也是壹個階段性產物。今後還會不會有新的P2P出來,按照目前的監管規定,是不大可能了。這也從另壹個方面說明,監管在P2P的野蠻生長中也是扮演了不是很好的角色,沒有盡到有效的監管職能。如果監管力度大些,相關的制度規定早點出來,P2P就很難野蠻生長,也會問題少很多。因此,監管也需要反思,需要考慮如何才能走在創新和改革的前列,如何遏制偽創新、偽改革。
沒事!甩鍋給投資者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