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能申領補貼
《通知》明確規定,依法參保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並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以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人社部失業保險司有關負責人說,這項政策是增強失業保險促進就業作用的重要舉措,在失業保險功能完善上邁出了紮實壹步。實施這項政策,有利於激勵職工提升技能,提高就業競爭力,增強就業穩定性,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降低失業風險;有利於更加有效地發揮失業保險促就業和防失業的功能作用。
“壹方面,鼓勵企業職工長期參加失業保險,履行繳費義務,在壹定程度上體現權利與義務基本相適應的原則。另壹方面,在壹定程度上調動職工學習職業技能的積極性,有利於穩定就業、預防失業。據測算,每年將有200萬左右的企業職工受益。”該負責人表示。
補貼如何申領
《通知》規定了申領技能提升補貼的具體程序。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後,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同時,《通知》要求各省(區、市)人社、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本著方便、快捷、安全、審慎的原則,制定本省(區、市)的具體操作辦法,並主動向社會公開。
“這樣規定的目的,壹是方便職工,建立政策享受的直通車;二是減少中間環節,防範道德風險,確保職工本人直接受益,確保資金安全。”這位負責人說。
基金支付有風險嗎
《通知》規定,省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職業技能培訓、鑒定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並適時調整,同時明確補貼標準的上限,即初級工壹般不超過1000元、中級工不超過1500元、高級工不超過2000元,補貼標準可向地區緊缺急需工種傾斜。
這位負責人表示,這樣規定有3方面考慮:壹是各地基金支撐能力不同,培訓費和鑒定費的標準不同,產業方向和重點不同,由各地確定補貼標準更符合當地實際;二是規定上限有利於區域間的平衡,有利於與培訓補貼的平衡,還可保證基金支付安全;三是技能提升補貼是國家對職工培訓成本的壹種適當補貼,起激勵和引導作用,不應大包大攬,企業和職工應該承擔的教育、培訓責任還要各自承擔。
失業保險用於技能補貼,是否會加大基金發放的壓力?該負責人表示,從基金支付風險來看,總體安全可控,但尚有部分統籌層次較低的地區,基金支撐能力相對較弱。《通知》規定各省要發揮省級調劑金的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確保每壹個統籌地區的參保職工都能享受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