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負電價,是指電力市場中電價低於零的現象。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電力供過於求的時候,也就是說,為了把多余的電賣出去,電力公司不僅不收費,還要給用戶付費。
電力供需失衡導致電價為負。
電力供應是通過電力現貨市場實現的。電力現貨市場是指電力供需主體通過交易平臺買賣電力的市場,其價格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
負電價來自於電力供需的不平衡。當供大於求時,電力市場價格就會下跌,甚至可能出現負電價。
負電價的出現主要是由於新能源發電量增長和電力需求下降導致的供需失衡。眾所周知,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具有清潔、低碳、可再生的優點,但也有壹個缺點,就是出力不穩定。新能源發電受天氣、季節等因素影響較大。有時候風大陽光好,發電量就高。有時候風小雨大,發電量很低。而且新能源發電不能隨時調節,不能儲存。
用電需求受經濟、節假日等因素影響較大,有時工商業和居民用電量很高;有時候很低。而且用電需求不能隨時調整,也不能儲存。
所以當新能源的產量高於電力的需求時,就會出現供大於求的情況。這個時候,按照正常的市場規律,發電企業會降低報價,吸引更多用戶購買自己的電力。但是如果報價降到零呢?那只能進壹步降低報價,甚至是負面報價。
隨著新能源的逐步普及,大量太陽能、風能相繼接入電力系統,也加劇了電力供需的不平衡。
負電價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幾點:
天氣變化: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應的天氣條件下,可能導致供電過量。
供需不平衡:當實際用電量低於預期用電量,或電網容量過剩時,供電商可能出現供過於求。
市場機制:有的電力市場采用競價機制,有的以負數結尾,也可能導致電價為負。
在我國電力現貨市場的實踐中,負電價也經常發生。比如山東,2019 12 1 13首次出現-40元/MWh的負電價。2020年4月3日13,再次出現-20元/MWh的價格;4月17日連續五小時出現-0.0002元/MWh的價格。
其實負電價的現象在國外也很普遍。其中,德國在2021年第壹季度已經有128小時處於負電價狀態。2021年4月,德國等國負電價因新能源發電等因素進壹步加大。5月24日,德國最低電價跌至近-80歐元/MWh。
今年4月,從19到13,荷蘭阿姆斯特丹EPEXSpot?SE交易所電價跌至-739.96歐元/MWh,SE交易所電價加權平均值從10至17為負值。
此外,奧地利、法國和瑞士分別於2008年、2010年和2013年推出了負電價。
發電公司為什麽要這麽做?
停止或減少發電會影響設備的壽命和性能;
停止或減少發電將違反合同或政策,並可能面臨罰款或取消補貼;
停止或減少發電將影響其在市場中的競爭力和信譽;
所以他們寧願支付用戶自己的電費,也不願停止或減少發電。
負電價的出現意味著清潔能源的使用效率在提高,對促進可再生能源的推廣利用也有積極影響。但也提醒我們,電力市場在未來的發展中需要合理規劃和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